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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1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作者:网站编辑 发布时间:2012-02-23
 

各系:

根据《关于评选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鲁教高函〔20121号)和《山东省高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鲁教学字〔20031号)精神,现就我院评选2011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普通全日制专科(高职)在校生及其学生班集体(不含2011级新生及其班集体)。

二、名额分配

省教育厅分配给我院的名额为:省级优秀学生4名,省级优秀学生干部2名,省级先进班集体1个。我院名额分配如下:

染化工程系,机电工程系:各推荐省级优秀学生干部1名;纺织工程系、工商管理系、信息工程系、服装工程系:各推荐省级优秀学生1名;艺术设计系:推荐省级先进班集体1个。

三、推荐条件

(一)优秀学生推荐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政治上要求进步,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学习成绩优异。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体育课成绩合格。

4. 学年内获得校级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二)优秀学生干部推荐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为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为稳定学校大局积极开展工作。

2.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承担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工作成绩优异,为学校、院系和班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3.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成绩优异,学年内无考试不及格现象,综合测评成绩优秀和德育测评成绩优秀。

4.学年内获得校级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三)先进班集体推荐条件

1.班委成员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凝聚力强,能充分发挥班委在班级中的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思想教育、科技文化和文娱体育活动,课余生活丰富多彩。

2.班风积极向上,朝气蓬勃,健康文明;全班同学热爱集体,崇尚科学,遵纪守法,班内无重大违纪行为;在各项集体活动中成绩显著,能圆满出色的完成学校、学院交给的各项任务。

3.全班同学作风严谨,勤奋好学,互帮互学,学习成绩优良。

四、评选要求及报送程序

(一)各系要充分认识评优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动员师生积极参与,把真正优秀的学生和集体评选出来,树立大学生先进典型,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学生健康成长,培养大学生“勤于学习、奋发向上、诚实守信、敢于创新”的优良学风。

(二)严格按照我院评优办法的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进行评选,被推荐的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及先进班集体要在本系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三)经公示无异议后,填写《省级优秀学生登记表》、《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省级先进班集体登记表》(附件2-4,所有填写内容需宋体12号字,固定行距20磅,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系主任签字),纸质稿、电子稿连同2011年度学业成绩,于310日前报送学生工作处 王慧 老师。

(四)请认真组织优秀个人和优秀班集体的“主要事迹”,以备日后审批后广泛宣传,发挥典型引导作用。

(五)推荐结果于3月中旬在校园网上公示3天,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六)公示期结束后,报省教育厅审批。